2016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之一,上海海关查办出口假冒商标缝纫机头案。
上海海关查办出口假冒商标缝纫机头案
案情介绍
2016年3月,上海海关将縉云县某公司出口假冒“SINGER”商标缝纫机涉嫌犯罪案移送上海市公安局;2016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刑事判决,判决当事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法判决相关责任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判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罚金合计12万元人民币。
2015年上海海关在开展的“清风”行动时排查发现,浙江縉云地区部分不发企业出口侵权缝纫机情事频发,该地区企业多从宁波口岸出口侵权缝纫机,且被海关多次查处。结合全国海关正在开展专项行动,上海海关认为侵权企业可能采取“口岸漂移”的手法从上海出口侵权缝纫机来逃避监管,上海海关立即在通关系统中加载风险参数对此予以重点监控。
2015年7月,上海海关通过风险布控连续查扣两批出口假冒“蝴蝶牌BUTTERFLY”商标和标有“SINGER”商标的缝纫机头共1621台,货值27346美元。上海海关深挖线索、追溯售假源头,发现该公司曾于2014年因出口假冒“SINGER”商标缝纫机被宁波海关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两年内多次出口侵权货物且主观恶意较重,2016年3月上海海关将上述案件线索通报上海市公安局,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同年9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评选理由
(一)本案是上海海关打击“口岸漂移”的成功范例。在海关的严厉打击下,不法分子采取打游击的方式规避海关监管,通过跨地区、甚至跨省出口,给海关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行为带来新挑战。本案中,侵权企业通过宁波公司代理出口,且更换出口口岸,企图逃避海关监管,但海关对此类侵权“口岸漂移”做好防范,构建了严密的监管网络,通过实施风险布控,成功拦截侵权假冒货物。
(二)本案是上海海关加强“两法衔接”的典型案例。上海海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发现侵权企业之前因出口假冒缝纫机被宁波海关行政处罚的线索,一并通报公安机关,使得法院在刑事审判中认定该企业曾因侵权被行政处罚,再次侵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主观恶性较深,处以罚金刑和实刑并处的重罚,极大震慑不法企业,是“两法衔接”的成功典范。
(三)本案是上海海关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优秀范本。上海海关历来重视国内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本案权利人作为一家上海大型骨干企业,此前饱受出口侵权之苦。上海海关主动提供服务,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申请海关备案,帮助企业办理总担保缓解资金压力,帮扶企业培训维权队伍,积极开展口岸防控,先后查获大批假冒该司产品,有效帮助企业恢复海外市场,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