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的公告》(第272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今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费用。以下是停征和调整的部分专利费用,供大家了解相关费用变化。
以下费用停征
1、停征专利登记费(发明200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50元)
2、停征公告印刷费(50元)
3、停征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机构变更50元)
4、停征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500元)
年费减缴期限延长
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
对于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
1、处于授权当年起第6年及以内,享受费减延长至第10年
2、处于授权当年起第7至9年,享受费减自下一年度起至第10年
3、处于授权当年起第10年及以上,享受费减不再减缴
实审费有机会退半
1、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2、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的主动申请撤回
3、未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注意:同时满足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注意
1、只有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18年8月1日及以后相关费种,才涉及停征和降费。
2、缴纳期限在2018年8月1日前届满,不论实际缴费日,都需要按缴费通知书缴费。
提示: 2018年8月1日专利费用网上缴费系统和网上补充缴费系统更新完毕,将使用新的缴费模板。上传8月1日前下载的旧缴费模板,系统将会报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