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知产界和商界,又被娱乐圈名人事件刷屏了!
歌手潘玮柏和主持人李晨的“上海俊客公司”申请注册了一个商标,这个商标就叫“MLGB”,当你看到这四个字母的时候,你心里第一个反应是什么?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联想到那句脏话吧。但其实,“MLGB”是一个服装品牌。
根据品牌自己的解释,“MLGB”的意思是“My life's getting berrer”(我的生活越来越好)的意思,是为了帮所有年轻人找回快乐。但显然..法官看到这个商标的时候并不快乐。
因“MLGB”该名谐音为网络骂人词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以“含义消极、格调不高,用作商标有害于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依照此前《商标法》相关规定,裁定为争议商标,予以宣告无效。
李晨和潘玮柏当然不服,毕竟牌子当初是商标局允许注册的,这时候怎么又突然说有不良影响了呢?于是向北京知产法院提出诉讼。
不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报表示,法院判决驳回原告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小P妹想说,在商标注册这事面前,真的是人人平等啊!
不管你是什么人,什么部门,再有名,再有钱,只要你申请的商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就会一律被驳回。
“MLGB”被无效到底冤不冤?至少在他们自己看来,是很委屈的。因为在原告提交的证据中,提交了大量SB、NND、NMD、CNM、MLB、NMB、NB、TMD、TNND、MD、MB、NMD申请及已注册信息。
另外,在宣传中,上海俊客公司认为自己以显著的方式突出对商标含义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宣传,足以使相关消费受众形成对商标正确含义的认识。
不过,法院认为上海俊客公司虽然主张其使用的“MLGB”标志是‘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的缩写,但是并无证据表明这种缩写方式是英文中常见的表达。
无论怎么辩解,“MLGB”都已经难逃被无效的命运了!所以小P妹提醒大家:商标取名要慎重!
关于商标取名,其实还是有规律可循的,小P妹总结了几点供大家参考:
1合法
商标取名要符合法律依据,避免出现于国家领导人、名人、国家机关相关的商标,也不要出现具有辱骂性、危害性的商标。
2融入当地文化
要符合当地的文化背景,例如中国人信仰佛教,在中国注册商标的时候,就要尊重当地的这种信仰文化。此外要选择当地的文字作为商标元素,这样会更加容易在当地市场站稳脚跟。
3容易记忆
例如:999、小天鹅、方太、等商标,都非常简单好记。商标取名不要晦涩,不需要像文言文一样咬文嚼字,要能够让大部分人看懂,并且可以快速记忆。
4方便不拗口
有些商标选择特别生僻的字,或者一些根本看不懂的符号,这其实对品牌推广没有什么帮助。
例如某鞋包品牌高一节,因其商标中“高”字只有一半,所以经常有人念不出它的名字,也就难以形成记忆。
5不傍名牌
虽然跟着大名牌可以很好的打响知名度,但是很快这个品牌就会被贴上成山寨、高仿的标签,这对品牌的长远发展是无益的。
最后,小P妹特别想说的是,商标注册不能盲目蹭热点,对于网络流行词汇,要区别对待。在词语本身具有积极意义且被法律所允许的状况下,可以结合网络热词本身具有显著特征以及市场主体实际经营和使用的需求,做出理智的选择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