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商标转让是第12类商标的1202商标群组【汽车,电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电动车辆的商品项目编号为120110。注册商标具有专用特性,因而商标成为区分商品来源的重要标记,比如A是生产制造电动车的,拥有电动车商标aa标志,那么企业A就可以在电动车这一类商品上唯一地使用aa标志,其他的电动车制造企业未经允许没有权利使用同一标记。这是注册商标最基础的功能,也是最大的作用之一。
那么电动车商标可以通过自己注册取得,也可以通过转让形式取得,电动车商标注册需要13个月左右,而电动车商标转让只需要6-8个月。对于急需使用商标的企业来说,可以直接购买您中意的、已经注册了的电动车商标,然后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将商标专用权转移到企业名下。
电动车商标转让手续的办理过程为:
(一)准备申请书件:《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提交申请书件到商标局,并缴纳商标转让官费500元;
(三)经审查合格后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购买电动车商标的受让人届时将获得《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和商标注册证,行驶商标权需两证兼有。在办理电动车商标转让时,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否则可能导致转让后使得相似商标为不同企业或个人所有,导致消费者因商标的相似性产生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这种情况的商标转让申请很可能会无法获得批准,或撤销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