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专利侵权的特点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又无法律依据,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它具有以下特征:
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实施专利授权以前的技术、已经被宣告无效、被专利权人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权期限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侵权行为。专利法规定了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的应支付适当的使用费。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4.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种类
按照侵权行为是否由行为人本身的行为造成,将侵犯专利的行为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行为。
1.直接侵权行为
直接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七种:(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故意销售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4)进口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5)使用他人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行为。
2. 间接侵权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构成对专利的侵害,而是明知他人要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仍然为其提供实施侵权行为所需要的专用部件或者设备从而发生侵犯专利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1)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器设备;(2)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而许可或者委托他人实施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