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下属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主要承担专利业务工作及相关的服务性工作,受理专利申请,收缴专利费用,从事专利申请相关事物的查询、咨询等工作。
该项目的建成,不仅可以使专利申请人方便、快捷地递交专利申请文件,还可以提供更直接、更高效的咨询服务,为专利申请人节省了时间、降低了成本,缩短了申请专利周期。
主要职责
一、受国务院委托,对专利法和专利法实施细则提出修订方案,并负责解释专利法实施细则;参与制订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
二、依法受理、审查申请专利的工作,对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对复审、撤消和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三、制订全国专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指定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指导、协调地方、部门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
五、制订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和指导专利许可贸易;参与、指导以知识产权的评估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六、规划、推动专利法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负责专利代理人的考核和资格确认工作,审批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七、管理国家专利文献,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指导部门、地方的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工作,加强专利信息向社会各个领域的传播,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
八、管理专利工作的国际联络、合作、交流活动,参与和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的涉外事务。
九、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人事教育部
三、审查业务管理部
四、初审及流程管理部
1 负责受理专利申请
2 负责接受专利申请的中间文件及其他各类请求文件;
3 负责发明专利申请初步审查;
4 负责专利档案的管理;
5 负责颁发专利证书;
6 负责编辑出版专利公报和专利说明书;
7 负责收取并管理专利费用;
8 负责和组织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分类及研究工作。
五、机械发明审查部
六、电学发明审查部
七、通信发明审查部
八、医药生物发明审查部
九、化学发明审查部
十、光电技术发明审查部
十一、材料工程发明审查部
十二、外观设计审查部简介
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分类、审查与授权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前及授权后的流程管理和事务处理;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专利档案的管理;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专利各项费用的处理;负责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申请人、设计人、代理机构等著录项目的变更;负责外观设计的研究和学术工作;负责外观设计和工业设计的评审活动;负责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专利有关的查询及接待;出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专利的有关证明;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实用新型审查部职能
实用新型审查部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档案的管理,以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下辖九个处,其中包括七个审查处、一个综合处处和一个研究处,共计158人。
十四、专利文献部职能
十五、自动化部职能
十六、党委职能